陈全义,男,1939年12月生,汉族,江西萍乡人,大学学历,1955年8月参加工作,195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55年8月至1956年9月:江西省宜春水江中心小学教师;1956年9月至1958年7月:江西省宜春县委办干部;1958年7月至1960年8月:江西省宜春大学中文科学生;1960年8月至1964年8月:江西省宜春大学中文科助教、党支部副书记(其间:1960年8月至1961年7月:上海华东师大进修);1964年8月至1968年11月:江西省宜春地委讲师团理论教员兼秘书;1968年11月至1970年1月:下放农村劳动;1970年1月至1972年3月:江西省宜春县委办秘书、负责人;1972年3月至1975年9月:江西省宜春地区文教办秘书组负责人,高等学校招生办主任;1975年9月至1983年8月:江西省宜春地委办公室秘书、副主任;1983年8月至1990年8月:江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(其间:1986年9月至1987年1月:中央党校学员);1990年8月至1991年11月:江西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(正厅级);1991年11月以后:海南省委副秘书长(正厅级)。1998年4月-2003年1月任海南省政协秘书长。